发布日期:2024-07-09 09: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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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财联社
未经许可,被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了涉案专利相关产品,其他被告则销售或许诺销售这些产品,涉嫌侵犯公司的专利权。共有五个案件,诉讼赔偿金额分别为1050万元、1050万元、1100万元、1100万元、1050万元,总计5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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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图/源自网络
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及重庆冠宇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被告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珠海冠宇表示,该公司作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未经许可,被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了涉案专利相关产品,其他被告则销售或许诺销售这些产品,涉嫌侵犯公司的专利权。共有五个案件,诉讼赔偿金额分别为1050万元、1050万元、1100万元、1100万元、1050万元,总计5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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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指出,由于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估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的财务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同日,公司还公告称,其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法院准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并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科创板日报》记者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了解到,此次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的专利编号为ZL201420030319.4,专利名称为“锂离子电池”,案件状态为“届满终止失效”。
珠海冠宇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9个他们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8个案件被他们主动撤诉(其中5个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据了解,珠海冠宇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纠纷由来已久。公开资料显示,早在珠海冠宇IPO之前,便已陷入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纠纷之中。
根据目前披露的专利号信息,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冠宇涉及的专利名称包括电芯、电解液、电化学装置、电池等产品。
编辑 | 杜丽丽
审核 | 朱志欢
来源 |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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