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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告了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5-08-04 16:08:16

浏览次数:32

来源:原创

作者:小卓

随着电商发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猛增,面对侵权,更多权利人开始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而不少商家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过是一张图、一个名字而已,拿来用用没什么大不了,直到接到了法院传票,对方索赔几十万、上百万,才后悔不迭。今天燕姐就教大家,被告知侵权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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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何为知识产权侵权?


首先,我们先简单介绍下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遍布大街小巷,拿来主义固然方便快捷,可一旦侵权,代价惨重。

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另外,我们发现部分权利人,以维权之名却行牟利之实,并非单纯维权,而是通过批量起诉来获取利益。知识产权知识匮乏的当事人,面对侵权官司被打得措手不及,甚至一些非专业知产律师也感到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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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被告侵权, 

 如何处理?


先,判断是否存在实质侵权,主动停止侵权行为

对商标、著作权(主要是美术作品和字体作品)首先要进行实质比较

商标重点对比是否实质上相同或近似,美术作品是否整体相同、相似,有无实质差别;其次,看对方的商标是否有商标注册证及商品范围,版权是否有版权登记证书,以及授权链路是否完整;最后,寻找我们使用商标、美术作品是否有正规授权,如属授权使用、购买所得,则不存在侵权。

如果确实有侵权的行为,第一时间下架、删除,表明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下架侵权商品通常也是对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之一,之后如果到了法院要主动向法官说已经第一时间处理完毕的积极态度

接着,考察实际销售额,有没有实际获利

赔偿中,销售获利是重要参考有的被告实际上销售所得很少,销量数量不大,对此,要第一时间计算销售所得,剔除销售成本,将实际获利金额降到最低。不少被告在经营之初会做基础销量,该部分销售额要寻找证据支持,能减则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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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考察对方索赔计算依据有没有带来损失

除考虑我方侵权获利较少,对方赔偿数额请求过高外,要重点查看对方索赔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对方计算方式是否客观,价格是否属于自行标注,如没有实际证据佐证,则不足以计算实际损失。

如果对方商标、著作权被相关平台多家店铺使用,则原告经济利益损失并非答辩人单独造成,如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存在众多销售涉案商品的卖家,而被告销售数量又较少,则很难说仅因被告而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PART/3

 不要害怕被恶意起诉  


此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可以主张律师费由对方出,如果查询原告起诉很多家相似的案件,属于批量诉讼。

而且不少知识产权案件是通过时间戳取证的,这种电子取证成本非常低,一般只要10元,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也可以提出律师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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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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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戳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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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可信时间戳”、IP360这类第三方存证平台方式取证,因其具有固定证据快、取证成本低、证明效力强的特点,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往往能起到“一招制敌”的效果。维权投诉流程:时间戳证据提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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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同案件具体情形不同,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方位、多角度深挖答辩要点,另一方面也要解放思想,灵活处置,我们也面对过不少批量起诉的案件,法官处理案件中倾向于调解,如果能够通过谈判达成和解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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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2)

  • 如果你对执行力的提升感兴趣,欢迎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2024-09-13
  • 保护知识产权!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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